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事项名称
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条件
购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自住住房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户口簿
4、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5、首付款购房发票或收据(收据需另附POS单或现金进账单原件)
6、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第25条
事项名称
购买二手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条件
购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自住住房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户口簿
4、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6、二手房买卖合同
7、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第25条
事项名称
购买六安辖区以外商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条件
购买户籍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自住住房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购房所在地户籍或公积金缴存地证明
4、《不动产权证书》
5、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7、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办理流程:受理-核实-办结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第25条
事项名称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条件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原件,《建筑概预算表》
4、原《不动产权证书》、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文件原件,《建筑概预算表》
5、公积金管理部门需现场查勘(事前、事中、事后)留存影像资料
6、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办理流程:受理-核实-办结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第25条
事项名称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条件
大修自住住房的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不动产权证书》
4、房屋危险性鉴定书(危房鉴定书必须为C级或D级)
4、大修费用发票
5、公积金管理部门需现场查勘(事前、事中、事后)留存影像资料
6、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办理流程:受理-核实-办结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第25条
事项名称
拆迁安置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条件
拆迁安置自住房的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房屋产权确权证明书》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5、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办理流程:受理-核实-办结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第25条
事项名称
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共同还款人身份证
4、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5、银行借款合同(满一年)
6、商业银行还款流水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第25条
事项名称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条件
偿还缴存地或户籍所在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户口簿
4、住房按揭借款合同(满一年)
5、个人还款存折原件或近期六个月贷款卡流水信息(存折打印至当前月份;流水信息需加盖银行业务章)
6、共同还款人身份证(提取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共同还款人的确定一律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报告为依据)
7、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8、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首次提取需提供)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第25条
事项名称
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条件
部分还清或提前结清住房贷款的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户口簿
4、银行出具的提前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前结清或部分提前还款需提供)
5、共同还款人身份证(提取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共同还款人的确定一律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报告为依据)
6、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管理金条例》第24条、第25条
事项名称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条件
离休、退休的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文件(表)
3、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第25条
事项名称
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条件
出境定居的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签证
3、户口注销证明
4、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第25条
事项名称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条件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劳动部门签发的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件原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
3、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第25条
事项名称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条件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死亡职工公积金提取由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办理)
3、死亡证明或火化证
4、申请人银行卡、存折或者资金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原件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第25条
事项名称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条件
租住商品住房的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结婚证或单身声明
3、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4、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第25条
事项名称
租住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条件
租住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结婚证或单身申明
3、廉租房或公租房《租赁合同》
4、租金税务发票
5、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第25条
事项名称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报条件
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患重大疾病如: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结婚证或户口簿
3、县(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
4、医保中心报销凭证(医保中心报销凭证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医保中心印章)
5、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办理流程:受理-核实-办结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建房改(2005)263号
注意事项:
1、购买异地住房或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提取的需提供购房所在地户口簿或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临时身份证需本人持户口簿原件来办理;配偶代办的需提供夫妇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提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公积金时需提供子女、父母身份证、且在同一户口簿。
3、偿还六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一律采用按月扣划冲还贷方式,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放款时直接签订《六安市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书》系统每月从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直接扣划到还款户用于还款。
温馨提示:工作日时间:9:00-17:00
个人余额查询: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六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支付宝”查询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电话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64-12329
市直管理部:六安市佛子岭路住房公积金大楼四楼 咨询电话:0564-3376112
霍邱县管理部:霍邱县蓼城大道司法环保大楼7楼 咨询电话0564-6080320
金寨县管理部:金寨县新城区金梧桐创业园新政务中心三楼 咨询电话:0564-7065588
霍山县管理部:霍山县衡山镇人社局5楼大厅 咨询电话:0564-5038501
舒城县管理:舒城县桃蹊路中段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 咨询电话:0564-8622144
金安区管理部:六安市皋城东路9号金安区一楼新皖西卫生学院对面 咨询电话0564-3922550
裕安区管理部:齐云路与嵩寮岩路交叉口裕安区环保大厦六楼 咨询电话0564-3260965
叶集区管理部: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环境监测大楼二楼 咨询电话0564-2770899
来源:六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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